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规章制度/规章制度

材料学院创新联动平台奉贤校区实验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5-29

材料学院创新联动平台以“激发创新兴趣,培养创新思维,引导自主实践”为理念,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意识。为了保障材料学院大创联动平台奉贤校区大创活动顺利进行,针对大创活动分散性的特点,特制订材料学院大创联动平台奉贤校区大创活动管理条例。

 

一、            总则

1、学院鼓励大创活动在奉贤校区实验七楼的材料实验教学中心进行。

2、奉贤校区实验七楼材料实验教学中心是材料学院教学实验室,除正常的本科生教学实验外,必须优先满足学院大创活动,为学院教师所指导的大创活动的完成提供保障。

 

二、            项目管理

1、项目执行过程中,要求项目参与人每周必须记录项目执行情况并进行自查。定期组织指导教师举行讨论和交流,通过问题反馈、项目交流与互评,交流彼此的心得,纠正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偏差和误区。

2、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

3、进行实验活动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符合实际的计划。实验活动完毕须提交完整的实验记录和报告以备案。

 

三、            大创活动实验室管理

1、凡大创实验需使用奉贤校区材料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的项目人员,均须向材料实验教学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实验教学中心及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使用,申请使用实验室时注意避开正常本科教学实验时间。申请使用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前,项目指导教师需向材料实验教学中心提交一份项目相关资料(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联系邮箱及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参与学生、项目实验类型等)以备案,由项目负责人提前12天在材料实验教学中心网站申请窗口提出申请,经材料实验教学中心及指导教师批准授权后,方可使用。

2、材料实验教学中心是大创活动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是一切活动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为了确保实验室安全,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须遵守学校《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实验室守则》、《华东理工大学安全防火管理条例》及材料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3、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初次进实验室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先进行安全、卫生及遵章守纪教育,未经安全教育者,禁止做实验。

4、进实验室时,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进行安全及实验操作等相关问讯,大创活动实验期间凡不遵守实验室管理条例,且不听从劝告者,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提出质询或停止其实验。凡属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者、擅自拆卸而造成损失者、或违反安全条例而发生失窃、灾害以及损坏者,对所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应及时进行赔偿。

5、学生首次使用材料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须由指导教师带领。使用前要熟悉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否则不得操作设备。原则上材料实验教学中心贵重仪器由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名下熟悉该仪器且经材料实验教学中心授权的研究生操作,本科生不得擅自操作。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报告材料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人员

6、实验室区域一律禁止吸烟,进入中心实验时请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抛杂物等。个人物品应存放书包箱(自带锁具),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7、禁止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在奉贤校区进行(目前,奉贤校区无许可证),对于易燃、易爆、腐蚀及毒性较大的化学药品的实验,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且严格化学危险品领用制度,实行专人保管。有毒药品,指定两个专人负责领用。使用有毒的气体钢瓶应备有专门的防毒面具,放置明处,并制定防泄露的应急措施,气体钢瓶停用时要关好总阀。

8、实验进程中,必须有专人在场,且必须集中精力,不得离开实验岗位;遇到试验异常现象,必须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试验安全;遇到实验设备的异常现象,必须及时终止所进行的实验,并及时报告材料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人员

9、禁止本科学生在夜间、周六、周日单独进行实验,确有需要在上述时间进行实验的,须在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的研究生在场情况下进行。

10、做好实验记录,保持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工作,实验结束后应物归原处,借物归还,并及时打扫卫生,关闭门窗及水、电、钢瓶。废液及其他废弃物应存放到指定容器与地点,不准将固体物品或腐蚀性液体倒入下水道。离开实验室前,实验中心老师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若有其他人继续实验,则必须交接清楚才能离开。

11、实验室内任何物资不得擅自带出。违者按情节轻重,进行教育、罚款、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与实验有关化学药品按规定存放,个人物品须带离实验室。

12、收费标准:对使用贵重仪器设备,材料实验教学中心根据运行成本收取一定费用,以保障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3月25日